1.声乐:独唱、重唱、对唱
曲目要求:可自选中、外歌剧中的独唱曲、重唱曲、咏叹调、中外艺术歌曲等,每首曲目演唱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。
伴奏标准:
声乐美声、民声项目要求钢琴伴奏,钢伴自备。
声乐通俗项目需自备伴奏(MP3格式),请于10月30日前传至组委会邮箱1375939727@qq.com(备注:演唱者姓名+曲目)
2.钢琴演奏
自选一首中、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,练习曲除外。(比赛现场演奏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)
3.艺术指导
自选一首声乐或器乐作品的钢琴伴奏,演唱者或演奏者自备。(比赛现场演奏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)